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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程序

入会程序:

   申请理事单位填写入会邀请函、会员入会/等级调整申请书、会员登记表、 ¨理事/¨副理事长  侯选人推荐表,

   申请会员单位填写入会邀请函、会员入会/等级调整申请书、会员登记表

   入会单位自愿遵守《中国有色金属加工行业自律公约》,

   填写盖章后寄送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  胡亮18518604076 或 李谦锋 18612186089收”

以上相关附件下载:

入会邀请函及相关附件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

入会邀请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成立于1981年11月,是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民政部注册登记,由中国有色金属加工行业的生产企业、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设备制造和相关辅助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盈利性社会组织,是中国唯一专业从事有色金属加工行业发展规划、协调、服务的国家级行业组织。

协会坚持为会员单位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为政府服务,旨在推动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协会将为会员单位提供以下优质服务:(一)利用协会平台为会员提供宣传、推广服务,提高知名度;(二)优先获得与政府面对面沟通和交流的机会,反映行业诉求,争取行业政策;(三)及时提供最新行业信息;(四)参与制订行业规范;(五)优先推荐国家、省、市有关资质荣誉和奖励;(六)优先获得行业培训和交流的机会;(七)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等。

鉴于贵单位在推动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发展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在行业中的重要地位,特诚邀贵单位加入协会,以共同推动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向前发展。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胡  亮 18518604076 (铜业部)

              李谦锋 18612186089  (铝业部)

电    话:010-63972919   010-6397291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邮    编:100814

 

附件:     1.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会员入会/等级调

整申请书

2.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会员登记表

3.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理

事/副理事长侯选人推荐表

4.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行业自律公约

  

 

 年     月    日        


 

附件1: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

会员入会/等级调整申请书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章程》和《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之规定,我单位自愿申请加入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申请的会员等级为会员  理事  副理事长。我们将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履行会员义务,按规定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

请审核批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会员登记表



注:企业类型指国有、私有或外资,股份制请注明国有控股、私有控股或外资控股;‚请将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附后。


附件3: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第九届理事会

¨理事/¨副理事长  侯选人推荐表

注:企业类型指国有、私有或外资,股份制请注明国有控股、私有控股或外资控股。


附件4: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并加强我国有色金属加工行业自律机制,有效依靠行业组织解决行业发展和治理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规范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促进有色金属加工行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推进结构调整,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加工协会”)根据民政部等相关部委文件精神和加工协会章程的要求,特制定《中国有色金属加工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的适用范围是中国有色金属加工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相关单位。本公约设立、推动和实施单位是加工协会。

  第三条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行业自律的宗旨是在国家政策法令和有关产业政策的指导下,制定与实施符合国家大政方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行业自律规定与办法,维护社会利益和行业的共同利益。支持依法合规经营,遏制不正当竞争,维护行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涉及行业和企业的正当诉求。

  第四条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依靠行业组织和企业,开展行业自治与自律,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的协调,发挥“指导、服务、沟通、协调、监督、自律”的作用,做到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行业利益的统一,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统一。

第二章  自律规范

  第五条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行业依法依规经营的意识和能力。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执行《价格法》、《反垄断法》、《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等政策的基础上,行业企业与加工协会一起规范市场行为,推动扩应用、调结构、促转型,实施节能减排,依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行业自律。

  第六条 引导和组织全行业弘扬职业道德,恪守职业操守,树立顾全大局意识,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合法经营、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弄虚作假、见利忘义、狭隘偏见、恶性竞争和损害他人的行为。

  第七条 指导有色金属加工工业企业按照《有色金属工业统计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统计年报和定期统计报表,通过对行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预警市场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问题,定期或不定期提出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目录,及时、有效地指导行业经济运行,为推动行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的经济运行预测。

  第八条 深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标准体系,加快推进行业信用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行业信用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九条 推进并引导全行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加快推进行业低碳减排工作,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作出积极贡献。

  第十条 鼓励行业科技创新,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智能制造水平,加快产业升级,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第十一条 加强团结协作与沟通联系,在信息交流、产能控制、避免恶性竞争和产品配套等方面形成共识和合力,共同维护行业效益的稳定增长。

  第十二条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交流,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参与行业国际规则的制定,自觉遵守国际通行的标准规范,努力维护行业企业在国外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倡导行业企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共同遵纪守法。

第三章  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 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努力增强大局意识,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行业、企业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爱岗敬业,优质高效。热爱岗位工作,维护行业形象和利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谨求实、踏实认真、勤于实践,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十六条 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坚持遵守诚实守信的基本准则,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对外泄露标有密级的文件及其他未经公开的信息。尊重知识产权,以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式进行技术、专利、成果的转让。

  第十七条 勤于学习,善于创新。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点,积极学习新思想、新理念,运用新方法,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方案。鼓励创新创造,始终保持包容与开放的心态,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拓宽视野,丰富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第十八条 廉洁自律,杜绝腐败。坚持以德立身,时刻保持秉公用权、奉公守法,正确处理公与私、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做到公私分明。遵守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公平公正地处理各项工作并积极协助行业企业开展反腐活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公约经20241112日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第八届六次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后生效,并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公开发布。

  第二十条 本公约生效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加工协会可以对本公约进行修改。

  第二十一条 本公约由加工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

                                                                                 20241112日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

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为“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会会员为团体会员(以下简称为“会员”)。

第三条  本会会员的基本条件:

一、从事有色金属加工及相关行业

二、承认本会章程;

三、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和相关单位,或有县以上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非法人单位。

四、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

 

第二章  入会程序

第四条  提出入会申请。

申请入会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要求入会的书面申请;

二、根据单位类型不同分别提供以下证件之一(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三、填报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会员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条  本会不设分会会员。无论直接在本会申请入会或在本会分支机构申请入会,均需按上述第四、五条办理入会手续获得批准,方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会员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四章  会员退会

第八条  会员有申请退会的自由。会员单位如无特殊情况,三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九条  会员退会的程序:

一、提交退会书面申请并退回会员证书,由各业务部门受理

二、理事单位报请理事会会议批准。

 

第五章    

 

 本办法由本会理事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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